绝缘橡胶板性能检测方法:
4.1 物理机械性能试验方法的一般要求按GB 527进行。
4.2 试样的试验条件按GB 2941进行。
4.3 硬度的测定按GB 531进行。
4.4 拉伸强度、扯断伸长率的测定按GB 528进行。测试使用1型裁刀。
4.5 定伸*变形的测定按HG4—859进行。试样拉伸150%,保持15min,从夹持器上取下后恢复5min。
4.6 热空气老化试验按GB 3512进行。
4.7 吸水性试验按GB 1034进行。
4.8 规格尺寸用卷尺和精度为0.02mm的卡尺进行测量。厚度的测量应在胶板两端均匀地选择5点进行;带有花纹的胶板厚度应从花纹顶端测量。
4.9 胶板的外观质量用目测和量具进行检验。
4.10 击穿电压试验按GB 1695进行。采用连续均匀升压的试验方法,试样数量为5个。
4.11 耐电压试验:
4.11.1 试验仪器 试验仪器及线路基本要求应符合GB 1695的有关规定。
电极材料可选用3mm厚、有光滑边缘倒角和圆角的矩形金属板,湿布或3mm厚的导电橡胶板。
4.11.2 试验步骤:
4.11.2.1 将被测胶板平坦地铺在试验平台的中间部位,上下极板中心对称,极板四边均应比被测胶板小150mm,并均匀重合,不得留有空隙。
4.11.2.2 在试样上连续均匀升压至规定的电压值,保持1min,观察有无击穿现象。若无击穿,则胶板耐电压试验合格。
4.11.2.3 试样分段试验时,两段试验边缘要重合,避免漏试。
4.11.2.4 如有被击穿现象,应把击穿部分裁下,打上报废标记;对没有击穿部分再进行试验,直至无击穿,胶板耐电压试验方为合格。
5 检验规则
5.1 制造厂应保证出厂产品全部符合本标准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。
5.2 出厂检验应分批进行。一批规定为5~10天内连续生产的同一型号的产品产量。
5.3 绝缘胶板应进行规格尺寸、外观质量和试验电压的检验。
5.4 绝缘胶板的硬度、拉伸强度、扯断伸长率和定伸*变形应按批进行检验。取样方法为从该批产品中任意抽取一卷,在端部按试验方法的要求裁取足够的试样。
5.5 热空气老化、吸水率和击穿电压试验由生产厂定期进行。
5.6 任何一项试验结果不合格时,应从该批产品中另取双倍试样进行不合格项目的复试。复试后仍有一项或一个试样不合格,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。
6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与贮存
6.1 每张胶板两端都应印有清楚的、*性的标志,内容包括:
a. 制造厂名称或商标;
b. 绝缘胶板批号、规格;
c. 执行标准代号。
6.2 绝缘胶板应成卷包装,以聚丙烯编织布等材料做外包装,两端用绳捆扎,并附有质量合格证。合格证内容包括:
a. 制造厂名称或商标;
b. 执行标准代号;
c. 规格、批号、生产日期;
d. 检验合格印章及检验员代号印章。
6.3 绝缘胶板在运输与贮存过程中,应保持清洁,避免阳光直射,不得与酸、碱、油等有害物质接触,并防止锋利器械损伤。
6.4 绝缘胶板应贮存在温度为-15~+35℃相对湿度为50%~80%的仓库内,并距热源1m以外。胶板必须在15~25℃的温度下停放24h后方可使用。
6.5 在遵守本标准6.3、6.4条规定的条件下,绝缘胶板自制造之日起在一年的贮存期内,其物理机械性能及电绝缘性能应符合本标准的各项技术要求。
附录A
特种电绝缘橡胶板
(参考件)
A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
本附录规定了特种电绝缘橡胶板(以下简称特种绝缘胶板)的产品分类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。
本附录适用于由橡胶制成的、作为电器设备辅助防护用具的特种绝缘胶板。
A2 产品分类
不同类型的特种绝缘胶板应具有耐臭氧、难燃、耐油等一种或多种性能。
TA型绝缘胶板 耐臭氧
TB型绝缘胶板 难燃
TC型绝缘胶板 耐油
A3 技术要求
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表A1规定。
表A1
注:表A1中负号“-”表示拉伸强度降低率。
A4 试验方法
A4.1 耐臭氧性能的测定按GB 7762进行。
A4.2 难燃性能的测定按ISO 35821)进行。
注:1)ISO 3582—1978《多孔塑料和多孔橡胶材料——小型试样受微弱火焰作用的横向燃烧特性的实验室评定》,请参用化学工业部沈阳橡胶工业制品研究所的译文。
A4.3 耐油性能的测定按GB 1690进行。
A5 检验规则
每批特种绝缘胶板在验收时,如有下列任一种情况,则应从该批产品中另取双倍试样进行不合格项目的复试,复试后仍有一项或一个试样不合格,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。
A5.1 TA型绝缘胶板不符合表A1规定的耐臭氧性能;
A5.2 TB型绝缘胶板不符合表A1规定的难燃性能;
A5.3 TC型绝缘胶板不符合表A1规定的耐油性能。
在本附录中未作规定的部分(规格尺寸、电绝缘性能、外观质量、物理机械性能试验方法、耐电压和击穿电压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与贮存等项有关内容)均等同于普通绝缘胶板标准的规定。